一、本館(藏書閣)所藏圖書資料,主要提供全校教師及學生教學研究、參考、或課餘閱讀之需。
二、本館採開架式,在開放時間內,讀者可自由進入書庫,選取所需書籍資料,至出納檯憑相關證件辦理借閱手續。
三、凡本校教職員借用書籍時,可不需辦理借書證,但須出示員工證,並經館員刷條碼登記;惟圖書系統無法使用狀態,才可自行逕在本館及各分館圖書室圖書借閱登記簿上簽名,並書明所借用書籍名稱、流水號及日期。
四、本館特藏資料、教學工具書、視聽媒體、珍本圖書本館、展示藝品及各科研究室參考書籍和期刊報紙均限館內使用及閱覽,概不外借。
五、本館借書冊數教職員每次最多以三冊為限,學生每次本館最多以三冊為限,全校教職員生借期皆一週。學生借閱到期,如無他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。
六、本館於每學期結束前一週,實施例行性圖書盤點工作,無論所借出書籍是否到期一律還書,並暫停圖書資料借閱。
七、凡教職員離職、出國進修、學生畢業、退學、休學、轉學者,其所借圖書資料,在離校前應辦委歸還手續。學生並需繳回借書證。
八、借出之圖書資料如有遺失、割頁、批註、汙損或其他損壞之情事,借閱人須依圖書資料賠償辦法賠償。借出之圖書資料如有遺失,應於歸還期限內至出納辦理賠償手續。
九、本規則經學校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一、本校圖書館所藏各項圖書資料,主要提供本校全體師生參考閱覽,以達成支援教學研究,陶育人文涵養之目標,本校全體師生,皆可進入自由閱覽。
二、開放時間:
1.週一至週五: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。
2.寒暑假開放時間另行規定。
三、進入圖書館閱讀須保持肅靜,衣著整齊,並請勿攜帶食品、飲料入館。
四、進入書庫,私人物品請放置於置物櫃內,不得攜帶進入參考區。
五、館內應保持肅靜,切勿妨礙他人閱覽,若要討論問題,應離席至館外討論。
六、為維護全體學生公平閱覽機會,禁止使用書本或物品佔用座位。
七、報章雜誌閱讀完畢請放回原處,切勿任意攜出。
八、本館所有館藏資料,嚴禁撕頁,調換、裁剪或塗劃標記;若需影印資料參考,請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使用。
九、氣溫在攝氏二十八度以上時,方可開啟冷氣 (由本館派專人負責 ),平時請勿擅自開啟,以節約能源。
十、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|